近日晋宁县环保局严查的32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单位中,10余家单位存在新增设备未办证、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直接没有办证等问题,被要求限期整改。
记者黄河清报道 对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的监管必须要“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这是晋宁县环保局局长吕丰在近期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时提出的要求。被检查的32家单位中,10余家单位存在新增设备未办证、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直接没有办证等问题,被要求限期整改。
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关于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 晋宁县环保局高度重视,及时抽调环境监察人员和污染控制科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县辖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使用安全和防护工作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晋宁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朱云飞介绍,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彻底排查核技术应用单位,不留死角,提高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固有安全性。经查,晋宁县辖区涉及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企事业单位共32家。其中:28家为射线装置医疗卫生单位,使用放射源类型为铯137的2家,放射源类型为镅241的1家,放射源类型为Kr85的1家。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各单位涉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型号、台数及运行情况;放射源储存室及射线装置操作室内防辐射环保设施的落实情况;放射源、射线装置操作员持证上岗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及经营活动是否与许可证一致;退役源的收储、标识设置、工作台账、应急预案、操作规范的制定落实情况。检查组认真检查核技术应用单位安全管理记录,对没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台账,以及年度评估报告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同时,继续开展辐射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意识,促进辐射工作人员档案建立,逐步完成人员培训以及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